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刺马

刺马

主演:
狄龙/姜大卫/陈观泰/井莉/井淼
备注:
正片
类型:
台湾电视剧 剧情,动作,战争,古装
导演:
张彻
年代:
1973
地区:
香港
语言:
国语
更新:
2023-12-18 14:28
简介:
清朝乱世,草莽中人张汶祥(姜大卫)、黄纵(陈观泰)与马新贻(狄龙)不打不相识,结拜为异姓兄弟,马新贻被推为大哥,张汶祥做了三弟。马新贻的勃勃野心引来黄纵妻子米兰(井莉)的爱慕眼光,但因力求上进的雄心和道德观念的约束,马新贻没接受米兰的爱,到升任两江总督后,马新贻变得为.....详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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刺马剧情简介
台湾电视剧《刺马》由狄龙/姜大卫/陈观泰/井莉/井淼 主演,1973年香港地区发行,欢迎点播。
清朝乱世,草莽中人张汶祥(姜大卫)、黄纵(陈观泰)与马新贻(狄龙)不打不相识,结拜为异姓兄弟,马新贻被推为大哥,张汶祥做了三弟。马新贻的勃勃野心引来黄纵妻子米兰(井莉)的爱慕眼光,但因力求上进的雄心和道德观念的约束,马新贻没接受米兰的爱,到升任两江总督后,马新贻变得为达目的不择手段,并在道德和感情防线彻底崩溃的情形下占有了米兰,同时设计杀害了粗豪鲁莽一心向他的黄纵。  张汶祥查出二哥的真实死因后,一改平日的跳脱灵动,郑重地约为女人舍弃好兄弟的马新贻出来清账
刺马相关影评
@豆瓣短评
陈可辛是位什么样的导演,大家都很熟悉。《投名状》本质上还是一部文艺片,一部有大场面的文艺片。
故事讲得很成功,但并不复杂。小而言之可以看到兄弟情义,大而言之可以看到政治寓言,每种解读方式都一马平川,不需要“解谜”。如果我能从中看出点什么新东西,那首先是吴思先生的那本书:《血酬定律》。
血酬,既流血拼命所得的酬报。庞青云、赵二虎、姜午阳,这兄弟三人所处的生态环境,放眼望去是一片红海。在这样一个血酬的世界里,如何用自己的血换取更多的酬报?如果用别人的血来为自己换取酬报?如何用一次大规模的出血来最终摆脱血酬世界?……面对这一系列问题,兄弟三人各自给出不同的解答,却最终都被划上血淋淋的红叉;他们的血,最终都成为别人换取酬报的资本和筹码。
如何用自己的血换取更多的酬报
直到攻打舒城,兄弟三人都共同面临这个问题。对这个问题他们给出了同样的答案,因此在影片的这一部分,兄弟三人最能生死与共,肝胆相照。
做匪?做兵?兄弟三人在这一问题上的推演几乎完美再现了《血酬定律》的第一章:《匪变》。时局动乱,百姓赤贫,仅有的资本就是自己的血。如何在不同条件下实现利益的最大化,看看《匪变》一章的几个小标题就能窥见大概:
现象之一:土匪种地
现象之二:土匪保民
……
第一推想:匪变官
第二推想:官变匪
第三推想:匪变民
第四推想:民变匪
……
既然是用《血酬定律》解读《投名状》,而不是用《投名状》解读《血酬定律》,那么此处就不再多转述《血酬定律》中的理论了。总而言之,厉害分析的结果清晰明了:赵二虎之流当初活不下去,就只能由民变匪;如今做匪也活不下去,就只能由匪变兵。
——我没想到自己会写出如此冷冰冰的文字。面对这样一部血肉饱满的电影,面对兄弟三人纳投名状后轰轰烈烈的结拜,面对舒城血战中孤注一掷的搏命……我本想写得更加感性一点,煽情一点。但或许事实就是如此冰冷,当生死与共、肝胆相照的热血冷却,剩下的不过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而已。
所以影片借姜午阳之口描述庞青云的心思:“他说他不相信投名状,但他相信我和二哥”。庞青云信另外两位兄弟什么?信他们的人品?才干?忠诚?义气?或许都对,但都不是根本。——最根本的是:庞青云很清楚,赵二虎和姜午阳在此时此刻和自己的利益诉求完全一致,他们要生存,他们要用自己仅有的血来换自己的命,他们背水一战因而意志坚定,他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所以绝无可能背叛。庞青云最信的,是这个。
非但这兄弟三人如此,他们带出来的一群土匪也如此。这就是为什么冲在最前面的两百人会势如疯魔甘当肉盾;为什么一个小土匪会用肉身挡下轰向庞青云的一炮。一起打舒城的另一个将领瞠目结舌:“疯子!”——如果他能了解庞青云们的生存状态,他就会知道:庞青云们一点不疯。为了活下去,这群亡命之徒做出了最精明的选择。
把帐算得更细一点:当赵二虎当匪时,偶尔分一次大米就能让村里人欢天喜地,而且还难说被官兵剿杀。而一旦当兵,只需一次胜仗,村里人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分钱了。死者的亲属哭哭啼啼接过白花花的银锭,——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不难看出,那些银锭足够几位老人衣食无忧安度晚年。如果继续当匪而不当兵,如果当了兵而不搏命打胜仗,银子从哪里来?那个拿肉身挡炮的土匪,他不是为了救庞青云,他只是为了救自己全家。血酬的极致就是命酬,他早已精确的算出了自己这条命的价格。(在召集两百肉盾时,赵二虎一句“有安家费!”,顿时应者云集。大家都愿意用这个价格卖掉小命一条)——而“命价”,正是《血酬定律》第二章的主题:《命价考略》。
如何用别人的血为自己换取酬报
兄弟三人的第一次分歧,是在攻占舒城后不久。
“抢钱!抢粮!抢地盘!”,——据说这句台词原本是“抢钱!抢粮!抢女人!”,在大陆公映时才改成了现在的版本。无数史实证明,对城破后肆意掠劫的允诺,是率兵攻城最有效的激励手段。肆意掠劫,意味着对命价不设上限;不设上限的命价,最值得人们为之卖命。
然而两名士兵在破城后例行公事的强奸妇女,却被庞青云拉出来砍头。不但这两个兵苦苦喊冤,赵二虎和姜午阳也一头雾水:“为什么啊?”
赵二虎和姜午阳哪里知道,用自己的血换取酬报的阶段已经过去了。庞青云现在要做的,就是用别人的血为自己换取酬报。可以抢钱,抢粮,但不能抢女人,这意味着对命价开始有所限制。从不设上限到有所限制,这其中的差价到哪儿去了呢?不言而喻。——至于苏州杀降军,更是赤裸裸的以降军之血,换取攻占南京的酬报。
可惜这只是庞青云的选择,而不是赵二虎和姜午阳的选择。兄弟三人当初是因为别无选择而站到一起。一旦时过境迁有了选择的余地,三人分歧立现,投名状所代表的利益共同体也就不那么坚不可摧了。
其实庞青云的判断是最理智的。赵二虎自以为有了选择余地,实则未必:你真的可以做到“回家过好日子”而不必用别人的血换取酬报么?杀苏州降军之后,赵二虎坚持要带兵回家,是这一阶段矛盾的大爆发。从表面上看,他最终的回心转意是因为庞青云的信誓旦旦和最后一跪。可这一切并不比一句话来得更有力:你现在走,就是率众叛变,我会杀你的哟。
赵二虎有选择么?
他只能继续向前走,否则一切又会倒退到卖血求命,甚至卖血求不到命的境地。
只是正如庞青云所言:“我这一生,如履薄冰。你说我能走到对岸么?”——庞青云当然有野心,但他又何尝不是身不由己。既然没有退路,那就不要再瞻前顾后,决绝的一路走到底吧!
杀降军,是这种决绝的一种表现。能屈能伸,主动和魁字营做交易,是这种决绝的又一种表现。做完交易再攻南京,将魁字营一脚踹开,庞青云决绝得有够彻底。
如何用一次大规模的出血来最终摆脱血酬世界
还是那句话:“我这一生,如履薄冰。你说我能走到对岸么?”
血酬世界无比凶险,在一片红海中,庞青云貌似如鱼得水,实则如履薄冰。他太渴望上岸了。
现在,庞青云心目中的“对岸”隐约可见:出任江苏巡抚!向太后提出免税三年,是他对“上岸”后生活的憧憬。毫不犹豫的允诺“山字营带头裁军”,更意味着和血酬世界彻底决裂的决心:军队是血酬的资本,我庞青云现在连本儿都不要了,我是真的不在这个局里玩了!
而赵二虎对局势的判断总是出错:当初不能回头的时候,他要回头;现在能上岸了,他又不愿上岸。解放全人类的共产主义理想当然很好,只是早了几十年。——这一刻,投名状所代表的利益共同体彻底土崩瓦解。
影片的最后,庞青云和姜午阳在泥水中殴斗。一度不忍下手的庞青云瞥到巡抚宝座,顿时痛下狠手。巡抚宝座意味着什么?名利?野心?不,那是庞青云孜孜以求的对岸。——老子要上岸,你却拖我后腿,你他妈的算什么兄弟!
庞青云杀赵二虎,错了么?可难道赵二虎拖住庞青云不让他上岸就对了?不让庞青云上岸,和杀他有什么区别?如果能和兄弟一起上岸,庞青云何乐而不为?就算兄弟不愿上岸,我自己上岸还不行么?
不行!我们纳过投名状,不求同生,但求同死嘛!
那就毁了投名状吧。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,我们可以“但求同死”。现在目标南辕北辙,但求同死就成了你死我活。为了最终摆脱血酬世界,庞青云需要一次大规模出血,包括裁军(那些血没有流出来,但不再属于自己了),包括杀赵二虎。江苏巡抚,是庞青云的最后一笔血酬。
二嫂就是投名状,投名状就是二嫂
很多人认为二嫂(徐静蕾)这条线索在《投名状》中太过苍白无力,我却觉得这部分情节设置恰到好处。
先从别处讲起。
以血酬的观点来看,或者说,以经济学的角度来看,庞青云的每一次选择都是正确的。如果庞青云能对赵二虎和姜午阳阐述厉害关系,那么就算这两位兄弟迟钝一点,也不至于不能理解。
问题就在于,庞青云不能赤裸裸的挑明真相。
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。为了达成最终的利益目标,我们需要太多道貌岸然的道义外衣。而为了不同的利益目标而苦心营造的不同道义外衣,又往往自相矛盾。利益是不断发展变化的,而道德准则总要一以贯之吧?于是乎,道义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一把双刃剑:当它和眼前利益一致时,它能够成为逐利行为的华丽外衣,为逐利行为提供内在动力;而当它和眼前利益背道而驰时,又往往成为内心的羁绊。
赵二虎和姜午阳就是这样被道义捆绑,不得脱身。
庞青云何尝不想为他们松绑。在这一点上,姜午阳显得“开窍”一点。有人认为姜午阳比赵二虎“圆滑”,我看未必。如果要说“圆滑”,那意味着从某种程度上“道义放两旁,把利字摆中间”,而姜午阳不是这样的人。虽然他也曾在现实面前低头,——比如跟庞青云一起去和魁字营做交易,比如听完庞青云的厉害分析之后忍痛杀降,——但他不仅没有放弃道义,而且始终需要在道义上有一个“合理的解释”:为什么以前那套道义准则不适用了,为什么在新的情况下需要新的道义准则,为什么前后两种道义准则能并存而不矛盾。
兄弟三人最早的道义准则很简单,就是三个字:投名状!这一道义准则在捉住强奸妇女的士兵要杀头时,做了第一次重大修正:“我们以前受人欺负,现在我们不能欺负别人”。多么冠冕堂皇,多么理直气壮,而且和投名状所代表的道义准则毫不相悖。姜午阳最早接受了这一解释,并主动担任刽子手:
“你们的命是谁的?”
“大哥的……”
无论这一解释在事实上多么牵强,但在姜午阳那里是合理的。这一重大修正成功的为“用别人的血为自己换取酬报”提供了理论依据。
甚至后来的苏州杀降,姜午阳一方面固然是迫于时势,一方面也是接受了庞青云那套道义上的说辞:“他们是兵,是兵就会死。”——姜午阳觉得这套说辞通顺合理,然后才能说服自己,放箭杀降。
庞青云解释得很辛苦。面对两个“喻于义”的兄弟,他几乎无法“喻于利”。他只能从道义角度不断提供注解,而且要自圆其说,不能和“投名状”这一道义核心自相矛盾。他苦苦维持了很久,最终还是不免破产。——在上岸这件事上,他理屈词穷;奸情暴露,更让他无法解释。
庞青云在道义上的破产,让姜午阳对他的全部信任都化为乌有。他们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在于:对姜午阳而言,道义是目标;而对庞青云而言,道义只是工具。姜午阳一直以为庞青云是在和他们一起玩一场关于道义的游戏,其实他连庞青云到底在玩什么都不知道。——这种无知在杀二嫂一事上表现得淋漓尽致:“嫂子已经死了!你没有杀二哥的理由了!”
多么可悲,又多么可笑。到了这个关头,姜午阳居然连矛盾的核心究竟是什么都不知道,还一厢情愿的以为是为了女人。
从某种程度上说,二嫂就是投名状,二嫂就是道义的象征:在姜午阳眼里,它(她)很重要,很关键,是一切矛盾的核心。但在庞青云眼里,它(她)虽然也有点分量,但终究无关紧要,而且早就操过很多遍了。
如果你是庞青云,当你坐在屋里,听到姜午阳在门外喊那句“嫂子已经死了,你没有杀二哥的理由了”,——你是该笑呢,还是该哭?
本来就无足轻重的二嫂,在影片中被放到那样一个轻描淡写的位置上,又有什么不合理呢。
谁会玩,谁最会玩
正如前文所说:姜午阳很可悲,他连庞青云到底在玩什么都不知道。赵二虎也和姜午阳一样。
那么庞青云就很会玩吗?他知道“陈公”们在玩什么吗?
在血酬的世界里,庞青云纵然如履薄冰,但还算得上游刃有余。可浪里白条上了岸,就好比李逵下了水。当他在朝廷上朗声请奏免税三年,不知衮衮诸公们是何等心情,——会不会和庞青云听到那句“你没有杀二哥的理由了”时一样哭笑不得?
巡抚宝座,庞青云以为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对岸,却不知那只是海市蜃楼。他只看到眼前兄弟的刀,却没看到背后朝廷的枪。他只知道杀人会流血,却不知道什么是杀人不见血。
谁会玩?谁最会玩?
其实这兄弟三人都有“上岸”这样一个终极目标,只是为了达成这一目标,他们做出了不同的判断,不同的选择。他们需要用各自的实践来证明谁对谁错,这其中的你死我活并不是背叛。可惜苦海无边,无人能渡。《投名状》竟隐隐有了点《无间道》的意思。